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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

时间:2023-01-16

来源:绥北人民检察院

作者:黄爽

编辑:徐慧

录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

审核:于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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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绥北人民检察院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予以公布:

2022年第四季度,绥北人民检察院共填报17件。17件中,与填报人关系为熟人1件、亲友4件、同学2件、同事1件、战友1件、其他8件;司法活动7件,干部选拔任用4件,其他情形6件;不当接触交往4件,了解案件进展9件,监督依法办案4件;检察机关1件,非检察机关人员16件。

下一步,绥北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持续引导检察干警严格按照“零报告也要报告”的要求,切实做到“逢问必填”,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任务,不断推进“三个规定”工作向更深层次迈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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