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党员初心使命,展现检察责任担当
时间:2021-02-23
来源:绥北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慧
录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
审核:于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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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党员本色、实干诠释担当”。绥北人民检察院地处绥化市北林区,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综合业务部制定了多项方案,保障了该院检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一是党员保持在岗。按照防控要求,全院干警均居家办公。但由于综合业务工作有着特殊性,案件受理必须在办公室完成,且部分刑事案件已临近期限,如果不能及时接收就会违反法律规定,进而损害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面对此种情况,部门内的党员率先站了出来,主动申请负责特殊时期的业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严格消毒防控。检务工作重实效,安全始终是第一。配备酒精、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每天对案件管理大厅的设备和场所进行2次消毒处理;进入大厅人员需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综合业务部干警全程安全办公;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办理业务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低风险地区人员均要出具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通过做细做实疫情防控细节,强化窗口的安全管理,整个流程既要保障干警安全、也要保障当事人安全。
三是线上提前沟通。综合业务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内设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案件的移送方式和标准,切实做好案件流转前期工作。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前提前进行线上沟通,掌握案件相关信息,联系办案人员做好接收准备。截止目前,共计接收刑事案件3件,高效率完成电子卷宗制作、分案、流转等程序,将案件处理数据化,方便办案人审查处理,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疫情是锤子,锤炼出党员的担当”,绥北院综合业务部及时梳理分析容易出现不规范办案的风险情形,向承办检察官做好提前预警提示,避免因节日假期、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而造成案件超期办理、不规范办理等情况,保障检察办案的依法规范。始终做到防疫、工作两不误,让“党旗红”和“检察蓝”展现在检察业务的窗口。



“疫情是锤子,锤炼出党员的担当”,绥北院综合业务部及时梳理分析容易出现不规范办案的风险情形,向承办检察官做好提前预警提示,避免因节日假期、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而造成案件超期办理、不规范办理等情况,保障检察办案的依法规范。始终做到防疫、工作两不误,让“党旗红”和“检察蓝”展现在检察业务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