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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节前安全关

时间:2023-09-28

来源:绥北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天瑶

编辑:徐慧

录入:徐慧

审核:于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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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院机关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隐患,9月28日上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凤玲带领办公室主任刘振涛及相关工作人员,对院机关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涵盖了院机关各办公室、机房、档案室、财务室、12309服务中心、党建教育基地、干警之家等公共区域及关键地点。对机房的设施设备运行、监控系统,楼内水电、案卷材料等文件的保管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检查中,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值宿。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进行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值班期间 ,必须在值班室值班,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请示报告,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安全自查,切实消除隐患。放假前,要对自己的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办公室区域卫生,切断电器电源、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好计算机、个人签名密钥等涉密载体。三是注意健康生活,倡导文明娱乐。探亲或外出旅游的干警要注意人身安全;驾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注意饮食卫生,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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