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1-06-12
来源:绥北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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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于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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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绥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峰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庆峰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和分管工作实际,就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好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行了交流发言。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峰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刘庆峰强调,一是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高站位”,准确把握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绥北院检察业务。在综合履职中,持续更新司法检察新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绥北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责任担当,立足“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决服务保障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不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更实举措,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提前介入侦查等手段,严厉打击破坏黑土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三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聚焦黑土地保护、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监督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核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推动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为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