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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回访 用检察力量压实家庭教育责任

时间:2022-05-17

来源:绥北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丹

编辑: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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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于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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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尽量不跟孩子大嚷大喊,尊重孩子的意见,试着用平和的语气和孩子沟通,发现与孩子沟通时顺畅多,孩子也更能理解我们的不容易。感谢你们给了我和孩子这次‘重生’的机会”
      “希望我能够学一门技术,对社会作出一点贡献,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5月16日,绥北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家庭教育指导回访,交谈中明显感受到了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上的喜人改变。小华(化名)等五名涉罪未成年人曾因一时冲动加之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行为。到案后,小华等人能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并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承办检察官遂依法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不起诉宣告、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已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与监护人签订家庭教育承诺书,并针对案件中暴漏出的监护人缺乏有效沟通,对孩子学习、交友以及为人处世方面引导不够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
       在此次回访中,检察干警通过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深入交流,了解未成年人近期的身心状况、交友情况、在校表现及家庭相处情况等。检察干警还对督促监护令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重申了正确履行家庭监护责任的重要意义,建议家长因材施教,注意针对孩子的性格特点开展教育、引导,提醒家长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作用。交谈中,检察室干警够感受到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少了往日的莽撞,多了对规矩和法律的敬畏,家庭氛围也变得更加融洽了。 
       绥北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探索建立“评估、处置、回访”三步走工作法,主动将家庭教育评估融入到社会调查工作中,精准评估家庭监护能力,厘清监护问题症结;通过劝诫、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教育责任;通过开展案后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及时调整,形成工作闭环。
       下一步,绥北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和“检察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方式,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唱好多方合作的“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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