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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首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制发检察意见12份

时间:2023-09-15

来源:绥北人民检察院

作者:孙丽霞

编辑:徐慧

录入:徐慧

审核:于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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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14日,绥北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履职,快速办结首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对1起聚众斗殴不起诉案制发检察意见12份,成功完成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由刑检部门向行政检察部门的移转。
       2022年5月26日,在襄河农场通往202国道自养公路北侧的中铁某局施工现场,任某瑞、魏某志等12人与中铁某局4名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继而进行撕扯,造成1人轻伤后果,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然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绥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涉案12人作出不起诉,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经审查依法制发12份检察意见书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绥北人民检察院秉持“办案想深一层,社会治理就多前进一步”的司法理念,将充分挖掘运用“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数据资源,持续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强化部门联动优化内部分工,凝聚监督共识,切实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效,推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有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依法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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